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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拉木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头雁效应”,检察长带头办案
时间:2023-11-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期,聂拉木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加措以身作则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司法办案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办理聂拉木县人民检察院10年来首件涉嫌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案件,并出庭支持公诉。

案件办理中,加措检察长对整个案件进行了全面审查,严格贯彻落实两高三部发布的《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提出精准刑《量刑建议书》,向聂拉木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出庭支持公诉,经聂拉木县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并采纳了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被告人均服从一审判决,未上诉并主动缴纳罚金。同时,加措检察长以高质效办案推进检察工作发展,通过本案办理,将发现其他行政机关未积极履职的相关线索,移交本院行政检察部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现正在办理中。

检察长带头办案,既加强了办案一线力量,又充分发挥了领导干部在办案中的带头、引领、示范的“头雁”作用,调动了检察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提升了办案质效,推动检察机关更好地为民司法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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